乌兰察布电业局天皮山220kV变电站3、4号主变扩建工程
消防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电业局天皮山220kV变电站3、4号主变扩建工程消防施工
2、招标编
3、工程内容:
天皮山220kV变电站3、4号主变扩建工程:(1)室外消防水管道供货及安装;(2)特殊消防系统(泡沫喷雾控制系统增容)供货(见技术规范)及安装;(3)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供货(见技术规范)及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具有近三年(2015年3月-2018年3月)已建成投产的相关业绩合同;
3、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在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建设无法实现质量目标;
(2)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分包工程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
3、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2)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具有近三年(2015年3月-2018年3月)已建成投产的相关业绩合同原件;
(7)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9)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1)。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视为无效报名资料,招标人拒绝接受。
4、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发售:每标段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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