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供电局蒙自分局新安所镇供电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供电局蒙自分局新安所镇供电所工程招标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云南电网红河供电局委托云南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供电局蒙自分局新安所镇供电所工程
2.2工程概况:红河供电局蒙自分局新安所镇供电所总建筑面积1501.55㎡,建筑高度为14.4m;其中地上四层,为框架结构,总投资约450万元
2.3建设
3.2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至今)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和规模的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且每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方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开具)。
3.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方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3.6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 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