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发动机工厂总装区域主线改造(打刻机) 4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编号:0611-18400050190A
名称:发动机工厂总装区域主线改造(打刻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发动机工厂总装区域主线改造(打刻机) | 4台 | 详见第八章技术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以上三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国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牵头方和联合方)均应提供以上资料)。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牵头方和联合方)均应提供以上资料)。
3.3.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见格式IV-9-4). 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应提供以上资料)。
3.4.投标人近五年(2013-2017)必须具备至少1个完整的发动机交钥匙装配线经验。业绩(合作经验)必须提供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包含合同货物、数量、主体等主要内容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项目终验收报告主要内容的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牵头方和联合方)应提供以上资料。
3.5.投标人近5年内(2013-2017)提供过或承揽过至少2个 (全新设备或改造设备项目均可)。业绩(合作经验)必须提供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包含合同货物、数量、主体等主要内容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项目终验收报告主要内容的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牵头方和联合方)应提供以上资料。
3.6.投标人须具备ISO 9001资质证明和/或QS 9001 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7.投标人须具备ISO 14001资质证明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8.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结算能力,并签署《投标货币结算能力承诺函》,见附件。
3.9.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牵头方和联合方)均应提供以上资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3-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3-1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3-30 10: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