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消防管理及有关抢险服务(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1 |
CHDTDZ016/17-QT-05 |
消防管理及有关抢险服务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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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华电邵武电厂三期2×660MW项目。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7月,福建华电邵武电厂三期2×660MW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福建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4〕360号)。2015年2月10日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电邵武电厂三期项目核准的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23号),项目通过核准。
2015年4月21日,项目开工决策通过集团公司备案(中国华电火电函〔2015〕151号)。工程初步设计收口报告通过电规总院审查并取得初设审查意见(电规发电〔2015〕657号)。2015年10月18主体工程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5月30日、9月30日投产发电。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站代管和消防设施代管代维资质或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服务、管理、维护等相关内容且投标人至少持有5本FFPA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3. 投标人在近5年内(指2013--2017年下同)承接过3家及以上同类型机组消防服务项目类似业绩(以整份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e)在最近一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
(f)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不得借用他人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9.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6日16:00止。
2.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6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