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蓝天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东北区200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CX03-SJZB18-0011( 01- 01)
1.2招标条件
本 北京国电蓝天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东北区200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东北区某电厂目前装机8-11号共4台机组,总装机容量69万千瓦。8~9号机额定容量均为125MW、10~11号机额定容量均为220MW。2013年对11号机组进行了高背压供热改造。
东北区某电厂10号机为1988年投产的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三排汽200MW机组,出厂前经过低压导汽管打孔抽汽供热改造,属于哈汽生产的200MW 前期产品,2008 年由哈尔滨哈汽实业开发总公司对该汽轮机高、中、低压缸通流部分进行了增容节能改造,改造后型号为N220-130/535/535。机组设计额定采暖抽汽220t/h,设计最大采暖抽汽量270t/h,实际最大采暖抽汽量约为180t/h,另外目前还承担有工业抽汽约40t/h。
本项目将对10号机组进行低真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实现机组乏汽余热全部回收用于供暖,并综合全厂总体供热规模对现有厂内热网系统进行必要扩容改造。
1.3.2 服务期限
1、投标方须在中标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基本设计提交招标方及业主审核;2、在中标后25日内提交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3、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付进度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确保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4、a)中标后65日内土建专业所有图纸交付施工;b)中标后65日内完成工艺部分管道安装图; c)其它专业施工图应根据招标方施工进度要求逐批次提供所需施工图,最晚于中标后90日前分批逐步提供出完整﹑完善的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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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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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北区200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承担2个3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的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XX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时间: 2018年03月08日09:00起- 2018年03月16日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