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2号机组锅炉制粉燃烧、烟风排渣、电除尘、脱硫系统及附属设备长周期运行后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处理,消除现场因机械磨损、潮气板结、高温变形、腐蚀产生振动、卡涩及异声类缺陷,减少现场漏煤、漏灰、漏粉、漏风、漏灰现象,降低日常维护工作量,提高锅炉制粉燃烧、烟风排渣、电除尘、脱硫系统及附属设备的运行可靠性。
1.2招标范围
吸风机检修;制粉系统检修;给粉机、给煤机及粉仓检修;燃烧系统检修;空预器、脱硝系统检修;烟风系统挡板;捞、碎渣机检修。脱硫系统设备检查检修;电除尘检修;输灰系统设备检修;灰库分选设备检修。
1.3承包的期限:待通知,本工程检修工期为30天(含停机冷却、调试),机组启动配合时间另订。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自然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必须具备不少于3家电力系统发电厂(装机容量不小于300MW)检修、维护业绩。并证明安全可靠,无质量事故。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12日9:00时起至2018年3月19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