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激光暨电刺激治疗仪设备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的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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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标的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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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暨电刺激治疗仪 |
5套 |
激光暨电刺激治疗仪(主机)、软罩杯(连接红光导线)颜色需与连接红外光导线的区别、软罩杯(连接红外光导线)颜色需与连接红光导线的区别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
人民币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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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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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要求与证明文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指激光暨电刺激治疗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在有效期内,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所投产品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如需邮购,具体账号信息及程序请咨询工作人员。
- 投标报名材料: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的注册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电子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 投标截止时间和
- 开标时间和
- 特别说明:
- 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应在截标时间(不含截标时间当日)五日以前向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
-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参加投标应在开标截止日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0929187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