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客服处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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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客服处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3
提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客服处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本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客服处理外包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0
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客服处理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客服处理外包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08N057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60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 招标内容:为保障新疆电信电子渠道运营中心整体服务质量和用户感知,根据现有人员及各业务的实际情况,拟将在线导购、订单受理、投诉处理三项客服工作进行外包。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60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彩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②同时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8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本招标公告第2.1-2.2项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10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3楼2300会议室。
5.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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