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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18-03-12招标编号: HNZB2018-03-06052华能山东石岛湾核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12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6052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租赁车辆用于工作日接送员工上下班和会议接待等。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53座以上车辆(暂定12辆),33座以上客车(暂定1辆),据实结算租赁费。如遇有临时性会议或其他活动时,根据要求提供其他车辆。

投标方应确保满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2018年5月1 日至2020年4月30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服务,营业执照中的住所不在威海市范围内的,须在威海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

2.1.3投标人应有类似业绩,提供自2015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同类型租赁服务合同项目(大中型客车租赁,且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业绩,合同金额60 万元(含)以上的不少于4 个,需提供合同信息关键页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部分月份的发票复印件作为支持材料,提供虚假合同的报价无效。

2.1.4提供自2015 年3 月1 日以后购买(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时间为准)的车辆不少于12 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能够承担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乘车人员的医疗费、工资、生活费以及其它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所有费用。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无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5 同一标段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3月13日9:00起至2018年3月20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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