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和发改农经【2018】26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及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施工)标段:水厂工程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施工)标段:管网片区的管沟开挖、回填、管材和管件的安装、入户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物施工。
第三(监理)标段:本招标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监理。
计划工期、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材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
(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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