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180202-031040-9本兰州市轨道
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180202-031040-9
本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设计项目,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城发改备【2017】60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设计项目
2、
3、项目4、工程规模: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为1、2号线换乘车站,车站两端带有配线,经采用明挖工法施工后在车站东、西两端形成了约9600平方米自然剩余空间。其中3300平方米剩余空间已被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使用,其余6300平方米剩余空间处于闲置状态,为有效利用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避免资源浪费,在实现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功能期间,充分利用其使用价值。现计划对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6300平方米剩余空间及公共区域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设计。
5、投资估算额:2592.04 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7、服务周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18 年04月15日
计划完成日期:2018 年05月15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内容:
9.1根据需求完成相关支撑性文件(环境影响评价、节能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9.2完成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机电设备安装设计、外电源引入工作。
9.3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报规报建工作,消防报审工作,完成全部相关报告、文件的评审获批及归档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近5年(2012年12月至今)具有同类建筑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2012年12月至今)具有同类建筑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02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12月02)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文件;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于2018年03月14日18时00分至2018年03月19日18时00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m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主席令 第八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版) 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锅炉省煤器管等采购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991.98KWp屋顶光伏项目、深圳市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59.94 KWp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