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为武警新疆总队哈密支队宣传保障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单位:武警新疆总队哈密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武警新疆总队哈密支队宣传保障物资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宣传保障物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有效履行合同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专业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7)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或拥有的,须取得生产、制造厂商有效的产品经销授权。
(8)招标文件和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3:30及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请到新疆嘉禾工程(哈密市迎宾大道曙光新村3排10号)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七、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
九、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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