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楼梯间墙面维修(二次招标)已经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承包人。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楼梯间墙面维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5300000000517001554C1)。
2.2、项目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8.316297万元。
2.4、招标范围:红河卷烟厂57幢房屋和二幢间配电房的楼梯间墙面维修工程,包括(1)、立面墙,维修面积15733.88㎡;(2)、天棚,维修面积7038.84㎡。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要求:7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1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9、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处以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5业绩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成功实施的至少 1 项类似墙面维修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应具有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成功实施的至少 1 项的类似墙面维修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6云南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且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云南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00每份,售后不退。
4.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办公楼417室购买。
4.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4042310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
4.2.3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登录http://)、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网站()、云南网()上发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