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3-16
对厂区建筑物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竞争性谈判,现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单位: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二、竞争性谈判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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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竞争性谈判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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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LH-SGZB-2018-020 |
厂区建筑物零星维修 |
生产及非生产区域建筑设施综合维修工程,范围如下:公司建(构)筑物房屋小规模修缮(包括墙面脱落粉刷、地板砖损伤、吊顶修补)工程、屋面防水漏水修复、设备基础维保、门窗、沟道及盖板、道路及路沿石修复及建筑物彩钢板维护等工程。具体工程量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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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建设地址: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六、合格受邀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竞争性谈判。
受邀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应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应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6.2、企业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应答。
6.3、应答人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完备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6.4、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联系人电话等,未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
6.5、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6、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工程现场的管理和主要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具有丰富的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业绩和资格能力。
6.7、财务状况:应答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6.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应答;
6.9、应答人须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应答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10、五年内应答人所承揽的工程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0日17时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1日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