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已由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市发改【2017】87号文核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配套附属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创新创业中心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援疆资金,部分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市对口支援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前方工作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霍尔果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8284㎡,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1层,地下1层,裙房4层;
2.2建设
2.3招标内容:装饰装修、幕墙等配套工程施工;
2.4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开工,2019年5月15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企业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新疆自治区区外企业必需有进疆备案册、进伊犁州、进霍尔果斯监管登记手续,伊犁州外企业必需有进伊犁州、进霍尔果斯监管登记手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年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并有近年类似工程业绩1项;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并且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须提供2017年9月份至2018年2月份的连续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企业类似业绩系指:1、幕墙工程业绩:承担过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高度80m及以上、使用功能为公共建筑的幕墙工程;2、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承担过建筑面积2000㎡及以上、使用功能为公共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时间要求为2014年10月31日(含)后(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系指:承担过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高度80m及以上、使用功能为公共建筑的幕墙工程,时间要求为2014年10月31日(含)后(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说明: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工程;
3.3投标企业须提供拟派现场管理人员与实际派驻现场人员吻合性承诺及配合本工程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工地、自治区“天山杯”优质工程奖的书面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
4.2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提供进疆、进伊犁州、进霍尔果斯监管登记手续;州外企业提供进伊犁州、进霍尔果斯监管登记手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书;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建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员考核证;企业及项目经理近年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企业承诺书;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另需提供施工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三份;
5、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领取时间:从2018年3月24日至2018年3月28日;
6.2 领取
6.3 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