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集中采购—六盘山热电厂、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外委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集中采购—六盘山热电厂、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集中采购—六盘山热电厂、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外委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六盘山热电厂起重设备维护检修外委
招标范围:2018年全厂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外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已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二: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设备维护检修外委
招标范围:2018年全厂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外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已招标文件为准)
2.3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招标人不承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起重设备维护资质,起重设备维护从业人员具有起重设备维护、操作等特种作业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内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投标方需提供合同证明,以合同或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3)财务要求:2017年需盈利,提供近三年(2015-2017)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有合理的组织机构队伍,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资质、业绩证明,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邮件名称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跟企业名称,否则责任自负)。
4.2(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