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洛阳热电预处理、循环水及废水处理化学药品【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预处理、循环水及废水处理化学药品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8-03-002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燃煤发电机组,一期(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2×135MW循环流化床机组。
1.2 招标范围
预处理、循环水及废水处理化学药品包括(硫酸、聚合硫酸铁、循环水阻垢缓蚀剂、聚合氯化铝、杀菌灭藻剂、工业盐、聚丙烯酰胺)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药剂及配套服务,这些药剂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对本供货范围中的药剂质量负有全责,并且包括对外采购的药剂。
中标人分别与华能洛阳热电和洛阳阳光热电分别签订框架协议,按实际发电量分批结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
2.1.3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
2.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2资格审查专用条款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方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
投标方应至少有3个在国内350MW及以上规模电厂1年以上的销售、运行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用户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技术性能安全、经济、先进、可靠。且投标方需具备2个以上电厂化学系统药品运行维护服务业绩。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系统水处理药剂《进网许可证》;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取得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水样,同时委托西安热工研究院进行模拟动态试验,并出具报告,实验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必须提供两套在线监测设备以满足现场在线监测数据变化使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研发中心或实验室和专业研发团队,承诺提供现场1-2人技术服务、具有基本的现场水质分析设备和能力,满足现场的售后服务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携带原件到投标现场;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招标文件中药剂使用优良的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03月20日9:00起至2018年3月27日17:00止(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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