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埔局配电房环境整治(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8-03-19
受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17年黄埔局配电房环境整治(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17年黄埔局配电房环境整治(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5445
招标分类:专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120个日历天。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标的清单
黄埔供电局电房环境整治,改善电房运行环境,消灭“黑电房”。
1、招标范围
针对黄埔局辖区约100间配电房的维修维护,主要用于配电房防护(防火、防盗、防漏、防潮、防臭、防蚁、防小动物等),门窗检修,残旧翻新,电房及设备清扫,墙体开裂检修,地面下陷、基础下沉检修,照明通风装置检修等。
2、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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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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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埔供电局 |
2017年黄埔局配电房环境整治 |
1170 |
/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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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70 |
/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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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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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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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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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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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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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近三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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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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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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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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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每一页盖章;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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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要求签字及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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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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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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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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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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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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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报价表按要求使用电子版格式及纸质版报价,不能另外制作表格进行报价;投标时必须同时递交U盘电子版及纸质版报价,且电子版必须与书面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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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所报下浮率不低于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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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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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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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近三年内必须具有配电房建设或配电房土建维修或配电房附属设施维修或配电房环境整治相关的技改或大修或日常维修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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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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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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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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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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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备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03月19日1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3月23日17时00分00秒,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