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2-1800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兴安界首风电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筋材料,采购材料计划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兴安界首风电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广西兴安县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及升压站工程土建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风电场设计规模为100MW(布置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机),项目位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东北部界首镇金武宅村附近山区,东面紧邻全州县。风电场场址范围为E110°47′19″-110°50′33″,N25°38′04″-25°42′18″,有效山脊长度约22.0km,海拔在800-1300m之间。
风电场场址距离G72高速公路最近距离约1.5km, 距离S303省道最近距离约 2.5km,场址区中心距兴安县直线距离约18km,距界首镇直线距离约9km。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钢筋 | HPB300(¢10) | 吨 | 66 | 2018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及供应计划要求交货日期进行供应) | 兴安界首风电项目工地钢筋加工场地 | ||
2 | 钢筋 | HRB400(¢18) | 吨 | 93 | ||||
3 | 钢筋 | HRB400(¢20) | 吨 | 67 | ||||
4 | 钢筋 | HRB400(¢28) | 吨 | 200 | ||||
5 | 钢筋 | HRB400(¢32) | 吨 | 50 |
注:2.1、以上为暂定数量,合同签订时以具体数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2.2、投标报价为2018年4月4日“我的钢铁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价为基准价+固定费用作为依据,中标后以当天送货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为基准价+固定费用为结算单价。具体计算:钢筋根据乙方报价单当日(例;2018年3月15日)我的钢铁网(http://)钢筋运至甲方现场当日的我的钢铁网对应的“桂林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页中,所供钢筋厂价对应型号钢筋的价格而定。
3、采购数量:预计总量为476吨。(以上采购数量均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钢筋在2018年4月至工程完工期间持续供货(具体钢筋需求量、钢筋规格(型号、长度等)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及供应计划要求进行供应)
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风电项目施工现场钢筋加工场,距离兴安县17公里)
6、质量要求:
6.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产品符合《钢材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材》GB 1499.1-2008标准及《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材》GB1499.2-2007标准中有关技术要求。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乙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钢筋采购价格:投标钢筋的报价为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风电项目钢筋加工场地现场的综合单价(工地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站台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以及二次倒运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8、付款方式
在每批材料到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材料的销货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挂账后,根据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及所属各单位的应付款比例进行同步支付。若因业主推迟付款或甲方工程资金短缺,甲方对乙方也可推迟付款,乙方应表示理解,不得视为甲方违约,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壹佰万吨以上,其中线材和螺纹钢年产量叁拾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水电站、风电、公路桥梁等类似工程(建议注明工程类别)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5-2017年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壹佰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dlztb.com)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dl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佰元整(¥1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