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适用于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货物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
个数 |
包号 |
|||||
GWXY-JS-1801C-DLDL(630) |
10kV电力电缆(含630) |
千米 |
54.319 |
2 |
包01-包02 |
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
GWXY-JS-1801C-DYDL(ERF) |
低压电力电缆(ERF) |
千米 |
119.452 |
2 |
包01-包02 |
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
2.2招标货物补充说明
2.2.1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年度全省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标包的项目地区不代表最终协议库存订单执行的地区,最终订单执行以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
2.2.2本次实施价格联动的分标为:10kV电力电缆(含630)、低压电力电缆(ERF)。 其它分标物资不实施价格联动。
2.2.3投标人应对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应保持一致,如对于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最高单价比最低单价高出1%以内的,根据偏差情况作适当扣分处理;高出1%及以上的,该投标人在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6)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未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1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3)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合同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合同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公证需要证明以下内容:公证所证明的合同业绩中各合同的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对合同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且销售发票真实可靠;型式试验报告实际出具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1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目号 |
货物名称 |
资质业绩要求 |
试验鉴定报告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
合同业绩 |
生产和试验装备 |
|||||
1 |
10kV电力电缆(含630) |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同等电压及以上累计合同业绩不少于 1000公里。 |
1.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2 |
低压电力电缆(ERF) |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累计合同业绩不少于 10公里(同等生产制造工艺的柔性电缆)。 |
1.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相应分标下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