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输煤系统暖通设备等3个设备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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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规格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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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修起吊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CHDTDZ097/16-SB-0402 |
1、项目名称: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2、建设地点: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
3、项目概况: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莱州市,规划容量6×1000MW级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已分别于2012年11月和12月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以下或称“本工程”)扩建2×1000MW级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计划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3机组计划于2019年3月31日投产,#4机组计划于2019年7月31日投产。本期工程业主单位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进展情况概述:《关于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输煤系统暖通设备等3个标段招标工作的请示》已上报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该标段招标技术规范书已完成编审,具备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交通运输:公路运输至华电莱州电厂现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各标段对投标人通用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 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否决其投标。
8.对投标人专项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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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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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修起吊设备 |
1、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014年至今,具有1000MW电厂类似设备合同业绩,至少有一个合同业绩的检修起吊设备供货数量不低于10台套,且有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经验。必须提供有效合同页(含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等)及用户验收证明等材料。 |
1、时间:2018年3月21日-- 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