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第二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8-03-21
招标编号:HRC-JLS-201804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谈判条件
建设资金得到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批次全部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本批次谈判全部项目概况及谈判要求详见附件:
详见 “2018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第二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清单明细表” (以下简称“清单明细表”) (附件一)。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次所需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满足交货期限要求的生产能力。
(2)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需要);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5)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应答人应在近3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计算)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3项、并运行良好。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1)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2)应答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应答人提供的货物非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在本次竟谈中使用该货物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采购项目同一标段谈判。
4.资格审查: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阶段对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