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经伊县发改项目(2018)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和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规模:一标段:新建5000平方米儿童福利院及配套附属设施。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30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竣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标段:监理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报名要求
4.1一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外省企业提供进疆备案,企业进伊登记手续,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子人员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下半年)、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各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报名所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须装订成册以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审核表4份缺一不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其他监理人员3名。 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下半年);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总监无不良行为证明、外省企业提供进疆备案,企业进伊登记手续,提供企业及总监近三年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报名所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须装订成册以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审核表4份缺一不可。
4.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报名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4.3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10:00时至2018年3月28日19:30时(法定公休日不接受报名)。本报名采取方式:来人报名,报名
4.4潜在投标人超过15家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保留单位将采取有限数量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每份为1000元/本,监理每份为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40万元,二标段:1万元。
5.2获取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3日上午10:00,每天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获取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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