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河北京张铁路八标项目速凝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18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站前工程JZSG-8标段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5】2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速凝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站前工程JZSG-8标段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起于宣化区骨架营镇,途经宣化区侯家庙乡、盒子西乡、经开区姚家庄镇,止于张家口市桥东区老鸦庄镇。线路位于宣化盆地、张家口盆地及其边缘地带,村镇较多。途经宣化县顾家营镇大堡子村、宣化区侯家庙乡大慢岭村、刘家窑村、五里台村、河子西乡下八里村、上八里村、陈家庄村、草帽山、张家口市等地。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5个月。
2.2招标内容:速凝剂(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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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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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碱型速凝剂 |
液态,掺量≤水泥量的5% |
吨 |
1650 |
2018月4月至2019年4月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镇 |
JC477-2005 |
(2)本次招标速凝剂为低碱型速凝剂,要求混凝土含碱量≤3.0kg/m³。
(3)速凝剂为塑料桶包装。
(4)本次速凝剂掺量按5%报价,若推荐掺量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砼质量要求,需增加速凝剂掺量,增加部分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速凝剂年产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近3年营业额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具有适应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骨料、粉煤灰性能变化的适应能力;投标单位应提供(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所供的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累计所供货业绩不低于5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04月04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