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D96N074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595,500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3年采购预算
1 干货、调味料 一批(详见需求) 人民币149.35万元
2 蔬菜 1765711.8公斤/3年 人民币1100万元
3 粉面类 174447.9公斤/3年 人民币82.2万元
4 冻品类 83745.18公斤/3年 人民币12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交货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审计的2016年或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自2015年以来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承诺在签订合同前能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提供相关有效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1楼购标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十、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子华,陈明勇 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二)采购代理机构 : (三)采购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2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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