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吉尔格朗河下游治理项目三期工程钢架桥梁设计服务已经伊县住建字【2018】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县吉河治理运营管理,建设资金自筹(PPP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钢架桥梁一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计划设计周期30个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外省进疆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及进伊备案手续,州外企业已办理进伊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10:00时至2018年3月30日上午10:00时。
4.2 报名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备案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10:00时至2018年4月4日上午10:00时。
6.招标文件费: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为500元/本。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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