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配套取样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2018-03-20
1.招标条件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配套取样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配套取样装置采购(招标编号:0866-18B2SXQY118)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热电站高温高压流化床配套的过热蒸汽、饱和蒸汽、给水、炉水取样使用的组合式取样装置及其配套的组合式脱盐水装置的采购(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组合式取样装置 |
1 套 |
2 |
恒温装置 |
1 套 |
3 |
组合式脱盐水冷却装置(包含冷渣机用脱盐水) |
1 套 |
4 |
脱盐水箱 |
1 个 |
5 |
脱盐水冷却水泵 |
2 台 |
6 |
板式换热器 |
2 台 |
7 |
配套电气控制柜 |
1 套 |
2.3招标范围:投标人须负责整套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包装和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投标人供货范围还需包括除整套装置外的所有必要零部件以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2.4 交货地点:陕西咸阳市彬县新民镇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 类似项目的业绩不低于3 项(以合同为准);
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5未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