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七批集中招标(东方能源廊坊燃气热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网上电子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取得河北省发改委《关于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中电投廊坊热电有限公司新建燃气热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能源﹝2016﹞1337号)。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廊坊燃气热电项目选址位于廊坊市西南部安次经济开发区中部。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2×400MW级 (9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厂址按4台400MW级(9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规划。
项目整体进度: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7月开始施工,#1机组2019年1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投产发电,#2机组于2020年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投产发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1 |
2018-QD-GJDT-0000-1-0021-1/1 |
廊坊燃气热电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运输、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四通一平、办公及食堂临建的施工管理、试桩工程、地基处理、厂外天然气管线工程(含分输站)、厂外补给水及排水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造、验收、培训、调试及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服务过程的总承包。 本工程总承包范围详见附件一 |
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7月开始施工,#1机组2019年1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投产发电,#2机组于2020年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投产发电 |
10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东方能源廊坊燃气热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业绩条件:近五年独立完成国内2台9F及以上燃机EPC总承包项目投产业绩,或近五年独立完成国内4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类似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业绩,且年龄不得超过55岁; 4. 投标人均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认证; 5. 投标人近三年无较大安全及较大质量事故发生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