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市中型灌区伊车嘎善乡七支渠防渗建设项目(一期),已经霍市发改【2018】80号文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及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霍尔果斯市中型灌区伊车嘎善乡七支渠防渗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1月15日,总工期20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10:00时至2018年3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方式。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可以只提供带二维扫描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除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近两年(2016年-2017年)建造师及企业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两个、建造师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用户反馈意见表)、企业进疆备案手续、企业进伊监管登记手续、企业进霍监管登记手续,社保部门出具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半年内(2017年9月-2018年2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及提供的项目班子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有一人未经登记的,则投标无效(报名现场查询)。(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壹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壹份)。
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可以只提供带二维扫描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证书(至少3个)、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企业进疆备案手续、企业进伊监管登记手续、企业进霍监管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壹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监理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壹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份售价1000元整,二标段每份售价5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另一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捌万元整,二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6.报名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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