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李家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李家巷镇位于长兴县东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9.99°,北纬30.94°,距雉城镇约9公里,东距上海160公里,南临杭州91公里,北靠南京180公里,距苏州110公里,境内交通发达,两条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条国道—104国道、318国道交错而过,与宣杭铁路、长湖申航道共同构成发达的水陆交通运输网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长兴李家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等勘察设计所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五年内并无因设计原因而引发的基建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 屋顶加固设计(不含施工)允许分包。如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与分包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分包单位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2.3 投标人近3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类似屋顶光伏电站设计业绩(包括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或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内累计达到100兆瓦及以上光伏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
2.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至少担任过2个国内容量10MWp及以上规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须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提供对应的满足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同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日9:00起至2018年4月15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