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他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粉煤灰、灰渣、
脱硫石膏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3-03112)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26日;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石膏外运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新厂)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哈业脑包乡背锅窑村。石膏、炉渣、粉煤灰弃埋点为包头第一热电厂的储灰场,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公路以南(和林格尔镇附近),由厂内装运地至弃埋点卸载地的距离21公里。
规模:2×300MW。
服务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后续的合同签订需招标人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优良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招标范围:
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兆瓦1号、2号机组,根据2017年燃煤量、负荷率、煤种计算,粉煤灰年产量约为27万吨。炉渣年产量为5.5万吨,石膏年产量约6.5万吨。总计外运量为39万吨。厂区装卸点距离灰场倾倒点21公里。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营运许可证;
(2)具有火电厂废渣清运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月26日9:00起至2018年4月13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