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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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10
提示: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项目1.2、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最新合格标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项目

1.2、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最新合格标准及业主和上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1.3、服务期限:2018年05月25日至2019年05月24日。

2.招标范围:

负责承包销售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粉煤灰、炉渣、石膏产品。本项目相关的排放粉煤灰、灰渣、石膏及运输(包括厂内短途倒运)、人员管理等捆绑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其经营范围应涵盖粉煤灰、炉渣、石膏等相关产品。

2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装卸及运输人员素质满足工作要求,具备工作经验和技能,各专业工种人员资质与技能符合规定;需保证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不得有破损情况,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需提供完整的设备车辆名称、型号、吨位、使用年限,各种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3

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

投标人必须具备专业粉煤灰储存(具有4万吨以上的存储库)、人员管理(足够的生产人员)、充足的资金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03月28日9:00起至2018年04月03日17:00止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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