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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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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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异地扩建工程试运期代保管区域保洁服务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火电厂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最终用户证明(含正在执行期的合同,合同在执行期的用户证明至少是已经完成的一个完整年度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的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范围为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2×350MW“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
试运期代保管区域保洁服务,暂定时间为自2018年5月至2#机168试运完成(预计9月)期间的保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按照暂定区域及时间报出月综合单价,并汇出总价。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调整服务范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28日 09:00整到2018年04月05日 16: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4月17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8年04月17日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