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金华供电有限公司配电营业室电气环境与防火安全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DZB2018-03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开展相关招标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DZB2018-03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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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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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ZB2018-033 |
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配电营业室电气环境与防火安全系统工程项目 |
配电房、开闭所、电缆井内电气设备环境整治、防火防潮整治、更换灭火器、消防、安防监控大修等 |
90.2181 |
详见配电营业室2018年电气环境与防火安全系统大修工程技术规范和工程清单 |
2、最高限价:本项目90.2181万元整,超过本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期限:240日历天;服务地点:金华。
4、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并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资质:
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二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业务资质:
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在配电站(开闭所)内施工、提供技术服务业绩。近三年内在10kV及以上配电设备具备相关消防工程业绩;能随时进入配电房进行施工、技术服务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运维队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
4、 企业信誉资质: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2)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管理评价:
自投标之日前二年内无项目业主对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进行差评。无因企业管理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社会舆论。
四、招标文件获得方式:
购买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