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大通湖东垸蓄洪工程分洪闸工程闸门、启闭机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733万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项目闸门、启闭机及设备采购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大通湖东垸蓄洪工程分洪闸工程闸门、启闭机设备采购(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2.3专业类别:大型水闸工程。
2.4 建设规模:大通湖东垸分洪闸总进洪规模为2200立方米每秒,闸址为新沟闸闸址。分洪闸均采用开敞式平底板两孔一联的结构型式,单孔净宽10米,单宽流量13.69立方米每秒。大通湖东垸分洪闸采用16孔闸,闸室过流总净宽160米,总宽190米。闸门为16套10.0×4.0弧形钢闸门,启闭设备为16台套2×200kN固定卷扬机,为1台套30kN电动单梁移动式。
该工程为Ⅱ等工程,闸室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上下游翼墙等次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3级,其他临时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闸室两侧连接堤防与垸堤防级别相同为3级。
本次招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工程投资约为733万元。
2.5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闸门、启闭机、及相关埋件等计划交货时间见下表,具体时间由双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定。
设备名称或类别 |
第一批交货时间 |
最后一批交货时间 |
备注 |
埋件 |
2018年6月10日前 |
2018年9月30日前 |
按买方通知分批次交货 |
闸门 |
2018年9月15日前 |
2018年11月30日前 |
按买方通知分批次交货 |
启闭机 |
2018年10月15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前 |
按买方通知分批次交货 |
/ |
2018年9月30日前 |
按买方通知交货 |
交货地点:湖南省洞庭湖区大通湖东垸蓄洪工程分洪闸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下。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主要内容及招标范围如下:
(1)闸门采购:包括16套10.0×4.0弧形钢闸门及埋件等的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测、出厂试验、组装、防腐、包装、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运行等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服务。
(2)启闭设备采购:包括16台套2×200kN固定卷扬机等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工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运行等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服务。
(3)采购:包括1台套30kN电动单梁移动式等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工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运行等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型以上(含中型)弧形闸门生产许可证;防腐施工(可以分包)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3.4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符合3.1、3.2、3.3、3.4、3.5项条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采购的启闭机生产能力时,允许与启闭机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闸门生产企业;2、启闭机生产企业应满足3.1、3.4项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只能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5.招标文件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31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