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27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6129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次业主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本次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标段划分及范围为(详见技术要求):
1)标段一:
本标段法律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两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内容为处理公司涉及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应对、以及需与甲方所处的地市级及以下地方各类机关沟通协调处理的相关事务(以下统称“地方性事务”)的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对公司前述的地方性事务处理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咨询服务,识别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并协调地方关系,处理相关纠纷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标段二:
本标段的法律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服务工作内容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咨询服务,识别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2.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行5年以上(含5年)。
3.1.2律师事务所应具有执业律师10名及以上;律所应配备3人及以上的法律团队进行支持,且团队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1.3具有处理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应对相关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近5年内(2013-2017年)在威海辖区内处理过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案件超过3起,该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1.4投标人与招标人的用海用地、拆迁补偿等相关业务和交易活动的相对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及其他利益联系。
3.1.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需出具律师行业协会证明。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1.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行10年以上(含10年)。
3.2.2律师事务所具备注册专职律师100名及以上;律所应配备5人及以上的法律团队进行支持,且团队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2.3具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5年内(2013-2017年)有3项以上(含3项)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该业绩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2.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需出具律师行业协会证明。
3.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7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9投标人与招标人的业务、交易等活动的相对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及其他利益联系。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3月27日9:00起至2018年4月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