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准能集团公司保安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26
受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神华准能集团公司保安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80301661
2. 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业务名称 |
类别 |
业务地点 |
从业人数 (不少于) |
业务期限 |
第一包 |
准能保安业务外包 |
保安 |
准能各单位业务点 |
412 |
三年 |
第二包 |
哈尔乌素保安业务外包 |
保安 |
哈尔乌素单位业务点 |
120 |
三年 |
第三包 |
准资保安业务外包 |
保安 |
准资公司单位业务点 |
19 |
三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一包必须大于等于人民币2000万元;第二包必须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第三包必须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
3)参与第1、2、3包的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第1包主营收入≥3000万元,第2包主营收入≥1000万元,第3包主营收入≥500万元;
4)参与第1、2、3包的投标人必须为“保安公司”或营业执照中必须包含“守护”的有效经营范围(二者只需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5)参与第1、2、3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过责任事故或影响客户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需
4. 业绩要求:
1)参与第1包的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承包完成或正在履行的至少2份服务于不同业主的同类业绩,且每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有弄虚作假的拒绝其投标;
2)参与第2包的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承包完成或正在履行的至少2份服务于不同业主的同类业绩,且每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有弄虚作假的拒绝其投标;
3)参与第3包的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承包完成或正在履行的至少2份服务于不同业主的同类业绩,且每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有弄虚作假的拒绝其投标。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3月30日下午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