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冀南新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2018】13号批准建设,以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2018】06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邯郸市冀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冀南新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邯郸冀南新区
2.3建设规模:建设2个垃圾压缩转运站
2.4质量标准:合格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3月30日8:30至2018年4月3日17:30 (北京时间)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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