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实洋) | 备 注 |
图书项目 | 1批 | 29.99万元 |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开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应答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然后将全部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拒绝。(注:供应商参与投标,在递交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若参加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则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一致后方可参加;若参加人为公司委派人员,则需同时出示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经法人代表签字和签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发售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询价截止及询价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询价人须携带询价响应文件至询价现场,且在询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开标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询价的资格。 采购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北路2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 联 系 人:卢女士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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