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县城自主安置
(阳光小区)供热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次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同德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县城自主安置(阳光小区)供热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次己由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以同发改经信{2017}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德县扶贫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同德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德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县城自主安置(阳光小区)供热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次
2.2工程内容:项目新建换热站一座建筑面积为161.14㎡,总建筑高度为5.1米,室外高差为0.15米,占地面积161.14㎡。新建一次管网敷设长度为856米,小区供热管网及二次管网敷设长度为2208米。
2.3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2.4工期:一个月;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 4月 4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在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广场B座7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介绍信应写清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所投项目名称)前往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 月 20日 14时30 分,地点为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