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民和县2017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第二批学前教育项目已由青海省财政厅以青财教字【2017】411号、青财教字【2017】20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2招标内容:民和县峡门镇甲子山教学点建筑面积149平方米,隆治乡张家村幼儿园、川口镇享堂村幼儿园、转导乡三湾村幼儿园辅助用房266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018年5月2日-2018年11月27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要求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6日09:3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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