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1、2除渣系统增容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四次)
对#1、2除渣系统增容改造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开发布第四次公告。
一、采购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
二、代理机构:
三、采购内容: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1、2除渣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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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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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除渣系统增容改造 |
YHDC(TP)2018-017 |
四、项目概况
1、电厂地址: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境内。厂址地处横山县波罗镇东北约12.0km、白界乡马扎梁村西南约3.0km处的毛乌素沙漠上,距榆林市区西南直线距离约25.0km。厂址北靠中化益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甲醇厂及其煤场,榆马一级公路从厂址北约1.0km处通过;南距无定河约8.0km;西距沙河沟约2.0km。
2、本次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采购人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前,
请各报名单位确保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规范有效、合格完整,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供应商在营业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无适应本项目的施工资质,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上述资质证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合同时必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
4.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后)供应商必须具有至少两项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所附资料应包含合同性质、规模和主要工作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需附技术协议)。
5.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谈判。
6. 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8年04月04日至04月09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