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合同期限:1年;项目预算:120万元(不含税)。周口市区及各县市车辆的日常维修。维修时限:简单的零配件更换或调测等项目要求在2日历天内完成,大型维修或整车保养要求在4日历天内完成。紧急救援响应时限:接到通知后市区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县区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拟定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人:60%;第二中标人:4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评标:
2.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许可,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并提供《道路经营许可证》(原件)。
2.4、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原厂维修配件(如已停产,须提供与原厂性能一样且经甲方认可的配件)。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6、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8、潜在投标人在周口市区内具备或承诺中标后15个日历日内设置固定维修服务机构。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17日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8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