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至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及周边汽车运输钢材及回程运输进口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生产部。
项目编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至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及周边汽车运输钢材及回程运输进口矿项目招标,实际发货量以包钢销售公司、包钢国贸公司实际合同发货量为准。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 投标保证金 (元) | 付款条件 | |
1 | 天津港等地往返运输 | 包钢成品材运输至天津港、唐山及周边地区 | 8800 | 220 | 300000 | 挂账后,三个月内付清。(现金或承兑) |
天津港到包钢回程运输进口矿 | 3250 | 130 | ||||
2 | 包钢成品材运输至京唐港 | 1920 | 240 | 150000 | ||
3 | 曹妃甸港到包钢回程运输进口矿 | 1750 | 140 | 150000 | ||
4 | 京唐港到包钢回程运输进口矿 | 1750 | 140 | 15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并至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3严格按照包钢(集团)公司要求的运输时限运输货物;严格执行包钢清洁化运输管理要求,接受清洁化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罚(提供响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中造成损失的全额赔付能力(提供响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书复印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 户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及标段。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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