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十项基建工程前期技术服务项目(第一、七、十一包)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十项基建工程前期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十项基建工程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
分包编
第一包:CEITCL-NM-ZCFW-180340-01;
第七包:CEITCL-NM-ZCFW-180340-07;
第十一包:CEITCL-NM-ZCFW-180340-11;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
二、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8日至2018年04月12日下午17:00,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上传标书费凭证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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