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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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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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列尾主机接收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2包: 列尾主机供电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3包: 3+0万吨列尾配件框架采购项目;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4包: 列尾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http://bj.gsxt.gov.cn/index.html )为准。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投标人曾经开具过的含税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投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能开具含税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第1包: 列尾主机接收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b.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2017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中的环形天线、列尾主机馈线),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第2包: 列尾主机供电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b.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2017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中的低温锂电池);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c.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锂离子电池组及锂离子电池组充电器的CRCC认证;
第3包: 3+0万吨列尾配件框架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b.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2017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中的电台、列尾主机、综合通信单);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c.投标人须提供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尾部主机及列尾车载通信单元检验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机车万吨重联无线机车综合通讯设备和车站转接器铁路产品的CRCC认证。
第4包: 列尾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b.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2017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中的机车台主机、机车号确认仪、检测仪);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c.需提供有效期内的450MHZ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的CRCC认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贸易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10日上午 09 时00分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