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经济开发区综合市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经济开发区综合市场建设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7]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经济开发区综合市场建设工程
2.2 建设
2.3 规 模:新建一栋1+3层临街市场综合楼,框架结构,梁的跨度为8.1米,配套建设场内道路硬化,广场,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安防,绿化景观等与项目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约2626.74万元(具体以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300天(日历日),240天(日历日)主体完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7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6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7.10-2018.03),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 月 11日9时00分至2018年4 月1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7)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8)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2017.10-2018.03)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9)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需提供盖有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到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中心4楼)42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送至报名单位的联系邮箱中; 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送至报名单位的联系邮箱中。
4.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长顺项目管理 邮箱(邮 箱:qycahngshun@163.com),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5月3日 9 时 30 分开标 1室(北京时间),
7、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7.1、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的规定和永住建发〔2015〕9号文的规定和永住建函〔2018〕85号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