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喷漆房及打磨间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八保修厂喷漆房及打磨间及新筑保养厂喷漆房及打磨间的施工土建、地面处理、设备安装调试等一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设为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光氧设备)的唯一授权书;
3.3 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 2018 年4月13日至 2018 年4月1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79号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楼713室 持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5月4日 14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