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通辽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18-04-12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通辽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框架采购(二次)(招标编号:TLZB2018-010-2),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
1.2服务地点:通辽市范围内;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满一年止(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1.4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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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万元,不含税) |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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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通辽市分公司 |
35 |
拟中标3家,份额分配50%、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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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郊区分公司 |
2.7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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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奈曼分公司 |
2.7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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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
后旗分公司 |
2.7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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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五 |
扎旗分公司 |
2.7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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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六 |
开鲁分公司 |
2.7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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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七 |
库伦分公司 |
2.4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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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八 |
左中分公司 |
2.4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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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九 |
霍林郭勒市分公司 |
1.8 |
拟中标1家,份额分配100% |
本项目兼投兼中。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含:二类汽车小型车辆维修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须在通辽市科尔沁区已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5日内在本地设固定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或房屋买卖、租赁合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段二到标段九: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未进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例如汽车维修等);
2.4投标人须在所投的标段所在区域已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5日内在本地设固定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或房屋买卖、租赁合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04 月12日至2018 年04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