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艾依河生态公园东侧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陕cxd招字2018-023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永宁县林业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永宁县艾依河生态公园东侧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宁县艾依河生态公园东侧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18】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宁县艾依河生态公园东侧景观绿化工程,规划建设总面积267556㎡,其中土方工程35000m³,绿化种植面积267316㎡,台阶步道240㎡。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永宁县。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为(K0+000-K3+940)段施工,二标段为 (K3+940-K7+440)段施工,三标段为(K7+440-K10+670) 段施工,四标段为(K9+630-K14+910) 段施工,五标段为(K14+910-K15+480) 段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证(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4月19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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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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